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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大的農機投訴案
新疆農機產品質量投訴監督站 裴新民 王 冰 劉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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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大的農機投訴案于2002年8月13日在新疆做出**終判決,11臺福克森大馬力拖拉機全部退貨,500多萬元貨款全部退還用戶。
本案由來
隨著西部大開發步伐的加快,新疆建設兵團一二三團鼓勵農機戶購買大馬力拖拉機,并制定了分期付款的優惠政策。團里出面于1999年8月10日和12月17日分別與新疆農墾糧油進出口土畜醫保公司(以下簡稱農墾糧油)簽訂代理進口1臺試驗用美國福克森MF680—4WD拖拉機協議和10臺英國產福克森MF680—4WD拖拉機合同,試驗樣機為492406元人民幣,其它是462200元/臺,再由新疆農墾糧油與英國福克森公司天祥工程設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
1999年12月1日第**臺樣機到達一二三團,2000年4月4日10臺拖拉機到達一二三團。2000年3月,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外經貿局申請,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農墾糧油的外貿經營權劃轉給新疆新建糧油食品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建糧油)。
用戶買到拖拉機,參加了為期一天的使用培訓,并按規定對拖拉機進行磨合、保養、更換液壓油,進行春播作業,但沒有預料到拖拉機的故障接二連三發生。據用戶反映主要故障如下:
1、拖拉機的說明書上明示,拖拉機正常使用,液壓油可以使用1000小時以上。而這些拖拉機工作了700-800小時后,由于后橋出現大量鐵屑,過濾器堵塞,整個拖拉機的液壓不起作用,加速磨損,后橋出現異常聲響。用戶換油多達2—4次,而且換的油均為拖拉機的售后服務單位所指定的美孚424、凱斯和殼牌油。平均計算每換油1次就需花費人民幣1920元。如此普遍、頻繁的更換液壓油,經銷商認為可能是油的質量問題造成,使用戶對油品質量產生懷疑。亞太地區美孚經銷商,對所使用的油品質量進行化驗,結果是“質量合格”。用戶認為不是油品的問題就一定是拖拉機后橋零件材質有問題。
2、后懸掛提升力不夠。主要表現是11臺拖拉機的后懸掛均無法升起五鏵犁。經用戶多次強烈要求,廠方及代理商為解決這一難題,給用戶臨時加裝了一個輔助油缸,但五鏵犁入土30公分左右仍然不能升起。
3、后雙輪的安裝設計存在問題。拖拉機所配制的后雙輪在耕地時不能使用。原因是輪轂螺栓經常斷。迪爾、凱斯公司的大馬力拖拉機后雙輪都是安裝在軸上,福克森拖拉機的后雙輪是通過一個連接部件,這個連接部件是安裝在輪轂螺栓上,后輪的體積大、扭矩也大,所以輪轂螺栓常常被剪斷。
4、懸掛系統構件強度不夠。在2000年秋翻過程中多臺拖拉機出現以下現象:后懸掛臂折斷;后懸掛豎拉桿折斷;中央拉桿滑絲;后懸掛主液壓油缸油封沖掉;后懸掛油缸底坐折斷;后懸掛主大軸折斷;液壓自動下降。
5、全機橡膠件不耐低溫。各橡膠零件在零度以下便失去橡膠功能,一旦發生形變就被折斷,僅開春耙雪保墑一項工作,就有幾臺拖拉機的剎車油封被拉爛,使之液壓油大量泄漏,被迫停機。各機輪胎到處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裂紋,并且磨損較快,用戶認為輪胎存在質量問題。
6、離合器打滑。11臺拖拉機在重負荷時,機車剛起步時離合器均有異常的打滑響聲。
7、液壓軟管爆裂,引擎起火。2000年4月初,正在春播,不知何原因,有幾臺拖拉機的導向液壓管先后突然爆裂,液壓油噴到排氣管上,當場起火。
8、動力輸出軸把手自動分離。2000年春播,由于動力輸出把手自動脫開,導致風機不轉,沒有下種,拖拉機主不得不給農戶賠償損失。
9、電感器安裝位置存在問題。11臺拖拉機沒有一臺不斷電感器螺栓的。電感器螺栓多次折斷的原因是此螺栓和牽引板碰在一起,牽引板重負荷時就將電感器上的螺栓碰斷了,電感器的位移,導致后懸臂作用力相反,使得后懸軸折斷。
10、儀表、故障燈面目全非。福克森MF680拖拉機設計有故障燈,是為了確保拖拉機性能。故障燈本應在拖拉機出了故障時才亮,但所配的故障燈是拖拉機不出故障也亮。三包服務人員沒能排除這個故障,有的將亂亮的燈線或儀表線給剪掉,有的將線的插頭拔掉,使拖拉機原來應該具有的功能名存實亡。
用戶還反映當初他們要買的是英國產福克森拖拉機,由于不懂外文,**近才知道代理商給他們提供的是巴西產福克森拖拉機。
上面的這些問題都已多次與代理商反映,三包服務人員和廠家人員也來處理過,液壓軟管、剎車油封在用戶的再三要求下已給全部更換。其它的問題有些是修好了又出現,有些是根本解決不了。
受理投訴
由于這些拖拉機的質量問題得不到解決,一二三團用戶于2001年7月26日向我站投訴。在我站受理此案時用戶給我們提供了廠家給代理商的答復、代理商轉達給一二三團廠家的意見和關于這批拖拉機問題的解決意見等文字材料。
受理了一二三團11位用戶的投訴,我站及時與代理商聯系,了解情況。由于外貿經營權的劃轉,新建糧油的業務一部經理承認這些情況他們都知道,不過認為有些機子的問題不象用戶反映的那么嚴重。他們已經與廠家聯系了,反映了這11臺拖拉機出現的問題,談到了換機、退機和要求賠償損失之事。從廠家的回函來看,他們是不承認拖拉機的問題有這么嚴重,也不同意換機、退機,只同意修理。當初代理進口這11臺拖拉機的農懇糧油聲稱自己只是一二三團的外貿進口代理單位,對拖拉機的質量不負責任,只是負責對外索賠。將外貿經營權劃轉過來的新建糧油聲稱,沒有與一二三團簽訂合同,只是由于農墾糧油的外貿經營權劃轉給了他們,只能由他們對外聯系拖拉機零部件進口、維修、索賠事宜,他們已與外方聯系索賠,但外方只同意修理。外方認為產品出現這么多問題與用戶的使用有關,問題沒有這么嚴重,只是用戶為了退機而夸大其詞。
問題原由
從拖拉機的進口過程來看,一二三團與農墾糧油簽訂的合同明明寫著“引進英國產福克森拖拉機”,但代理商給用戶提供的卻是巴西產福克森拖拉機。
這10臺拖拉機由農墾糧油向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作了申報,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準予貨物通關,但備注說明三日內與新疆檢驗檢疫部門聯系檢驗檢疫事宜,未經檢驗檢疫不準銷售,不準使用,違者依法處罰。農墾糧油只辦理了10臺拖拉機進口報關手續。拖拉機運至烏魯木齊北站后未到商檢部門辦理檢驗手續就將10臺機子交給了一二三團。
看了用戶提供的拖拉機使用記錄,了解到該機的油路是液壓系統與發動機、變速箱共為一個油路,頻繁的更換液壓油不能解決液壓油中出現鐵屑,濾清器堵塞,液壓系統不能工作。我們認為可能是拖拉機的發動機、變速箱、后橋的零件制造有問題,導致磨損加劇,產生大量鐵屑,屬于產品質量的問題。后橋出現如此多的零件折斷損壞,或者是該拖拉機的設計不適合新疆地區的作業,或者是本身就存在設計缺陷。
動力輸出軸自動分離肯定是產品設計上有缺陷。全機的橡膠件不耐低溫,這可能是我區的氣候不同于巴西,即巴西的橡膠件不適應我區的氣候條件。儀表、故障燈面目全非或者是機子本身的質量有問題,或者是與廠家尋找的中國三包人員的素質有關。總之,該機存在質量問題毋庸置疑。我站在農戶和代理商間進行調解,曾經達成一致意見給予修理。進行修理后,仍不能排除故障。因而我們認為質量問題嚴重,修理不能解決問題。
在產品質量出現問題后代理方曾對用戶說國外的拖拉機到哪告也沒用。代理方對產品質量沒有責任,只是負責索賠。而廠家強調用戶的原因只能給予修理。難道中國的農民購買國外的產品,當產品質量有問題,外商以各種理由不予賠償時,就只能由用戶自己承擔損失嗎?難道國外的產品進入我國可以不遵守中國的法律,中國的用戶的合法權益就不能受保護嗎?《中華人民共合國產品質量法》的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生產、銷售活動,必須遵守本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末做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給農民的農業機械適用本規定。”第三條規定“農業機械產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本規定所稱生產者是指產品的生產者、供貨者。產品的進口者視為生產者。”這些條款都明確的表明了在我國銷售的農業機械必須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必須按照我國的法律、法規服務。產品的進口者應視為生產者也就是說進口者同樣要承擔與生產者相同的責任和義務。按我國《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這些拖拉機的有些部位在重復修理了幾次后仍不能排除故障,已符合退機的條件。
我站詳細了解了11名用戶的操作經歷和使用拖拉機的經過。這些機手都具有10多年駕齡,在計劃經濟的年代里兵團就已經在引進國外的拖拉機,有許多人開過國外進口的拖拉機。因此,我站與代理商講明:按《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產品的進口者視為生產者,同樣要承擔與生產者相同的責任、義務。國外產品在我國銷售仍然要遵守中國的法律。這些拖拉機按我國的《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已符合退機條件,外方必須給予解決。這些拖拉機問題這么多,有些是已經修理過,但沒能解決,有些是屬于地區不適應,再修只能加大成本,還不一定能解決問題,**好與外方交涉要求退機或更換適應我區使用且質量好的機子。但代理商強調外方不同意換機和退機。調解不成只好尋求其他解決問題的辦法。
對簿法庭
十二三團出面為11臺MF680拖拉機用戶做主,2001年11月13日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農墾糧油和新建糧油提供了與合同約定產地不符的巴西產MF680福克森拖拉機10臺。另提供一臺試驗用美國福克森MF680拖拉機。該批拖拉機主要部件質量不合格,造成多次維修仍無法使用,給用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要求兩被告賠償貨款5022000元,賠償拖拉機停工費1657585.50元、換機油費16235元等。
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受理了此案后,向新疆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新疆質量技術監督局找到我站,我站建議此質量鑒定任務還是委托國家拖拉機檢測中心負責,我站配合完成。新疆質量技術監督局采納了我們的建議,委托國家拖拉機檢測中心負責,由我站配合完成。
國家拖拉機質量檢測中心(北京)作為質量鑒定組織單位,迅速組成了專家組,專家組由國家拖拉機質量檢測中心(北京)、國家拖拉機質量檢測中心(洛陽)和新疆農機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的人員組成。
專家組制定了MF680福克森拖拉機質量鑒定實施方案,于2001年11月25日到達一二三團,對11名用戶和三包服務人員進行調查,對拖拉機進行勘驗、檢測,并收集了使用記錄和維修記錄。
專家組針對問題進行了分工,從產品結構、制造、適應性和性能等方面進行了全面勘察,并對分工的問題進行了重點的檢查,對需要帶回去進行材質化驗和檢測的零配件,取回樣品拿回去分析、檢測。在現場專家看到因故障解體的9臺拖拉機中有5臺差速器十字軸、齒輪及殼體損壞,非常嚴重已經到了無法工作的地步。
鑒定中還對11臺拖拉機進行液壓懸掛**大提升力檢測,驗證拖拉機是否存在提升能力不夠的問題,結果是4臺拖拉機后橋差速器損壞不能檢測,1臺拖拉機試驗時液壓懸掛裝置出現故障,沒能做成提升試驗。6臺拖拉機的液壓懸掛**大提升力均達不到說明書明示的4500kg的要求。
專家組成員在進行調查、勘驗、檢測、材質分析,分析討論之后得出如下鑒定結論:
11臺拖拉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質量缺陷。主要缺陷是:6臺拖拉機的液壓提升力達不到說明書的指標要求;11臺拖拉機的液壓軟管配套不合理;11臺拖拉機的儀表故障燈失效;5臺拖拉機的差速器十字軸、齒輪有缺陷;三包維修不正確導致7臺拖拉機內有大量鐵屑,過濾器堵塞;7臺拖拉機的后雙輪螺栓強度不夠,說明書未對后雙輪提出明確的使用要求,導致螺栓折斷;6臺拖拉機的輪胎不適應低溫作業;2臺拖拉機的液壓電控板不能正常工作;1臺拖拉機的提升軸制造質量有缺陷。
2002年8月13日,法院在做了大量調查、取證之后,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判決如下:
1、農墾糧油向一二三團賠償拖拉機貨款損失5022000元;
2、一二三團向農墾糧油返還11臺拖拉機;
3、駁回一二三團要求農墾糧油賠償拖拉機停工費及其他投訴期間費用的訴訟請求。
4、駁回一二三團對新建糧油的訴訟請求。
思考和啟示
本案雖為一二三團的11名大馬力拖拉機用戶挽回了損失,卻也給我們留下了一些思考和啟示。
思考:
現行的進出口制度,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大多具有進出口權的單位,不懂所進口產品的專業知識,而有專業知識的單位,無進出口權,這樣導致出現產地問題、地區不適應問題等。
如果具有外貿代理權的部門也同時具有所代理產品的專業知識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則代理的產品問題可能會少一些,產品質量有問題時也不會出現推諉扯皮和外方說怎么解決就是怎么解決的狀況。
目前國外公司及其產品也在逐步適應我國的經濟發展需要。進入我國的產品有相當部分為其在國外市場情況不好、質量水平不高的產品。商檢部門未能對進出口產品進行真正的檢驗,而僅是驗數量,看品種、外觀等,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求。如果海關部門嚴格把關,商檢部門認真商檢,這種合同與產地不相符的拖拉機就不至于流到用戶手中。
在法律、政策上形成了所謂的“空白”。農民及政府相關部門、法院等未能很好地意識到國外產品在我國銷售應遵守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使農民產生了國外產品無人能管的想法,政府相關部門、法院感到不好管,導致農民的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啟示:
1、農民購買國外大馬力拖拉機及配備農機具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到信譽好、有資質、具農機質量與監督有三包服務能力的經銷企業購買;
向政府農機管理部門咨詢,慎重選購,選購那些適用于當地作業條件的拖拉機和相配套的農機具;
購買機具時應索要購機發票、產品合格證、三包憑證、使用說明書,對于國外機具還應特別注意索要商檢報告、報關手續,并驗證產品產地、名稱、規格;
一定要在認真學習了產品使用說明書,并了解產品操作、保養和維護的常識后,按規定操作、保養和維護。
2、改進國家的現行進出口代理制度,對進出口代理商不僅需進行代理資質的審核還應進行專業知識的審核。使代理商既懂進出口代理知識,也懂所代理產品的專業知識。
3、廣泛宣傳國家法律、法規,使農民知道自己的產品出現問題該怎樣保護自己。使代理商也知道自己的責任和義務。通過學習、宣傳,使農民、相關部門人員明白,國外的農機具在我國銷售,也應遵守我國的法律規定,出現質量問題一樣可以得到解決。
4、投訴調解和質量鑒定是解決產品質量問題的兩種形式,二者可以有效的結合起來。當投訴調解不能解決問題時,可以訴諸法律,通過法院以質量鑒定的形式解決問題。
(信息來源:摘自2003年第3期《農機質量與監督》
發表于 @ 2007年05月16日 19:29: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