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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補貼:應三方滿意
記得2005年3月9日,本報記者曾經以“莫把農機補貼當作‘唐僧肉’”為題,報道了在農機補貼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記者注意到,雖然近年來相關部門在完善購機補貼監管與服務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些實效,但仍有一些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由于存在著中間環節多、企業運作費用高、農民未得到完全的實惠等問題,不僅使農機補貼的功效未能發揮到極致,并且離實現多方共贏的目標亦有一段距離。鑒于此,今年“兩會”期間,有代表、委員呼吁農機補貼實行普惠制;并且伴隨著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的逐年增加,業內要求加強對購機補貼的監管與服務,實行普惠制的呼聲也日漸高漲。在記者眼里,作為利國惠農的好事,農機補貼的實施只有真正做好,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讓農民、企業和政府都滿意。
首先要讓農民滿意。中央黨校的一位教授講過這樣一件事:在計劃經濟時期,廣東的一位老農說,他現在都不會種地了,現在只有兩個人會種地,一個是《南方日報》,一個是縣委書記。春天一到,《南方日報》就發社論讓我們去春耕;清明一過,縣委書記就開電話會議讓我們去插稻。常言道,聽話聽聲,鑼鼓聽音。這位老農的潛臺詞是,政府應當把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還給農民。現如今,政府已經把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還給了農民———農民已經會種地了。然而,一些農民又開始不會買農機具了,因為在實施農機補貼的過程中,農民買農機具被置換成了相關部門替農民選型,結果使一些農民想買的農機具經常不能如愿以償。若實行了普惠制,農民需要買什么農機具,就可以買什么農機具;無論買什么農機具,都可以享受財政補貼。農民哪里還有不滿意的道理?
其次是讓企業滿意。農機補貼,本來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農民買了農機具,拿著發票去補貼就是了。結果在實施中卻把這件本可以簡單的事情搞得復雜了。由于招標、入選目錄、選型、名額分配等諸多環節及許多操作都和企業密不可分,使本來已經市場化了的農機企業,又給牢牢地“管”了起來,甚至還出現了補貼資金回款慢、企業運營成本上升等或多或少地讓企業有苦難言的問題。或許農機補貼實行普惠制,可以避免這一弊端。因為普惠制的本質,是明確企業在農機補貼中的主體地位。換句話說,在實施農機補貼政策的過程中,讓企業主動地圍著市場轉,圍著農民轉,而不是被動地圍著政府部門轉。如此一來,企業自然如釋重負,心滿意足。
再其次要讓政府滿意。在實施農機補貼政策的過程中,**讓政府滿意的是什么?是上百億元的補貼資金花在明處,用在實處,讓農民得到實惠,讓企業做大做強。應該指出的是,由于加大了惠農政策的實施力度,現在凡是涉農項目,幾乎都有財政補貼。糧食直補自不必說,農民買農機具有補貼,家電下鄉有補貼,汽車、摩托車下鄉有補貼,農民工培訓有補貼———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補貼鏈條,如果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很容易使人聯想到別的環節是不是也有漏洞?近日,包括河南、甘肅、山西、黑龍江、江蘇、湖南、福建、陜西、內蒙古和重慶在內的10個省區市,重點對30個縣(市、區、旗)2006~2007年財政支農資金管理使用進行了審計調查,結果發現有關主管部門違規使用資金26.93億元,其中用于建房買車5837.4萬元。另據《人民日報》報道,2008年以來,貴州省查處農民工培訓造假系列案件150余起,涉及官員下至鄉鎮上至省級部門,貪污少則數萬元,多則上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其中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就業局副局長江捷犯罪手段**典型,他利用手中的權力,在制定政策和實施管理時有意留下疏漏,套取財政補貼1680余萬元。透過此案,輿論普遍關注這樣一個問題,即為了不讓政府的惠農補貼,變成一些人中飽私囊的“斂財工程”,有必要通過進一步加強農機補貼發放監管力度,轉變農機管理部門職能,進行專項審計的方式,或者通過實行農機補貼普惠制的辦法,讓好政策科學、有效地實施,進行陽光操作,使其作用充分發揮、效能**大化,政府也就自然而然地滿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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