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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企業要做大做強需要知識產權保駕護航
在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算是一種新鮮事,許多企業,尤其是農機企業管理者對知識產權知之甚少。筆者以為,農機企業要做大做強必須依靠知識產權保駕護航。
何謂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對人類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商業秘密、反不正當競爭等其他知識產權。
我國的第一部《專利法》在1984年通過,自1985年4月1日起實施,分別于1992年、2000年和2008年進行了修訂;按照《專利法》的規定,我國的專利權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其中,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這三種類型的專利在保護的客體上有區別:發明專利保護產品和方法,實用新型專利僅僅保護產品,外觀設計只保護特定的新設計。
我國第一部《商標法》在1982年通過,自1983年3月1日起實施,2001年10月27日修訂。我國第一部《著作權法》于1990年通過,自1991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2001年10月27日修訂,著作權指作者對其創造完成的作品所享有的權利。另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自2001年10月1日年開始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也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農機企業的知識產權事件
經常關注農機企業的都知道,農機企業的專利糾紛此起彼伏。早期的專利侵權案件數不勝數,但絕大多數都是國內農機企業之間的專利侵權糾紛。**近國內農機企業與國外農機企業之間的專利侵權糾紛也時有發生,以日本株式會社久保田訴江蘇泰州現代鋒陵農業裝備有限公司專利侵權案為代表。
如果企業能夠提前設防,把企業的先進技術及時申請專利,就不擔心當被告。即使被訴,因為企業掌握有自主專利權,也可增加與競爭對手談判的籌碼,比如通過專利權交叉許可等。
如果企業沒有自己的技術,短期內無法獲得專利權,也可通過侵權分析在產品投產前做一個預警,如存在侵權的風險也可通過改變產品涉及避免專利侵權,讓企業高枕無憂。
如果沒有知識產權的意識,企業只是一味蠻干,即使僥幸有一時的發展,也只能是曇花一現,因為除非企業一直虧損,不然收專利使用費的早晚會找到該企業。
再說商標,這里舉正面的例子,以常州東風農機集團有限公司和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為例。其中,常州東風農機集團有限公司早在1978年就開始申請含有“東風”字樣的商標注冊,迄今共申請了8項商標注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也從1982年開始申請含“常柴”字樣的商標注冊,迄今共申請了含常柴字樣的10項商標,且上述10項商標注冊申請全部獲得了注冊。
中國的老百姓尤其認牌子。在當今假冒偽劣大行其道的年代,農機產品又都價格不菲,只有知名的品牌老百姓才敢放心購買。
農機企業侵犯商標權的案子也時有發生。比如常州東風農機集團有限公司訴浙江某企業和常州某企業商標侵權一案,經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浙江某企業和常州某企業立即停止對商標的侵權,并賠償常州東風農機集團有限公司的經濟損失。
這也提醒了農機企業,申請商標注冊只是第一步,在商標的使用過程中還應注意維護商標,杜絕各類假冒行為,樹立商標的正面品牌形象。
無論企業是主動出擊保護企業自身知識產權,還是積極應對各種知識產權訴訟,在知識產權大行其道的國際新局勢下,企業要做大做強確實需要知識產權保駕護航。
(作者系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涉外)專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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