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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團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結算工作的公告
各師農機局、有關結算企業(yè):
兵團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結算工作即將開始,根據《關于2010年兵團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辦法的通知》兵農(機)發(fā)〔2010〕106號文件要求,現將兵團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結算工作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結算材料提交時間
1.師農機局編制的農機購置補貼結算匯總表必須在8月31日前提交至兵團農機技術推廣總站。
2.結算企業(yè)必須在8月中旬與師農機局對帳后,于9月1日-9月7日派相關人員向兵團農機技術推廣總站提交結算材料,不接受郵寄遞交結算材料等方式,逾期提交結算材料的本期結算將不予受理。
3.結算企業(yè)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結算材料,但結算材料須整改的,整改期截止到9月13日,逾期未整改合格的本期結算將不予受理。
一、結算材料要求
1.師農機局提交的結算材料
⑴師農機局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結算匯總表(分excel格式和紙質兩種格式)分團場、生產企業(yè)兩種類別分別編制,并加蓋師農業(yè)局、師財務局公章。
⑵每個類別的表格均須包含資金總表和分類表。
⑶蓋有師農業(yè)局、財務局公章的資金申請報告。
2.結算企業(yè)提交的結算材料
⑴財務收據原件(付款單位:兵團財務局;款項名稱:中央農業(yè)機械購置專項補貼資金)。
⑵結算企業(yè)的財務信息(單位準確名稱、開戶銀行、銀行帳號、聯系人、聯系電話)打印在一張A4紙上并加蓋結算企業(yè)財務公章。
⑶以師、團排序的匯總表并加蓋結算企業(yè)公章。
⑷購機協議的原件。
⑸購機發(fā)票的復印件。
⑹購機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以上材料用文件盒或軟皮夾按上述次序放置。
咨詢電話:0991-8835436
兵團農業(yè)局
二○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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