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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暫停山東昊特公司挖坑機補貼資格的通知
關于暫停山東昊特機械有限公司挖坑機補貼資格的通知
黔農機辦函﹝2013﹞48號
各市(州)農委、畢節市農機局,各縣(市、區、特區)農機(農業、農牧)局,有關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
根據有關舉報,省農委農機辦對山東昊特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挖坑機開展了調查,通過對水城縣、西秀區、花溪區、仁懷市等地的農戶及經銷商調查核實,該產品在補貼銷售過程中存在標配不全等問題。按照農業部及我省“經銷商由生產企業自主選定”、“誰推薦、誰負責”等相關規定,經省農委農機辦研究決定,暫停該企業的補貼資格,待有關問題核實清楚后再作進一步處理。
貴州省農委農機辦
2013年11月29日
關于監督核實補配山東昊特機械有限公司挖坑機配置的通知
黔農機辦函﹝2013﹞49號
有關市(州)農委,有關縣(市、區、特區)農機(農業、農牧)局:
根據群眾舉報,省農委農機辦對山東昊特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WY37型、WY42型兩款挖坑機開展了調查,通過對水城縣、西秀區、花溪區、仁懷市等地的農戶及經銷商調查核實,該產品在補貼銷售過程中存在標配不全等問題,省農委已暫停該企業的補貼資格。2013年11月28日貴州省農委農機辦、省紀委駐農委紀檢組約談了涉及銷售該產品的農機補貼經銷商,要求經銷商對2013年銷售的山東昊特機械有限公司WY37型、WY42型挖坑機迅速開展自查整改,未按規定配置銷售的挖坑機必須于2013年12月10日前補齊配置,發放到購機農戶,不得另行收取農戶任何費用。
請相關縣級農機部門對本縣銷售的挖坑機逐臺核實,監督經銷商補齊配置,購機農戶收到配置的相關證明材料由市、州農機部門審核匯總,于2013年12月15日前報省農委農機辦備案。
附件:貴州省2013年補貼銷售山東昊特機械有限公司挖坑機情況統計表
貴州省農委農機辦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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