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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關于獲證農機產品質量抽查情況通報
關于獲證農機產品質量抽查情況通報
(鄂農機函〔2015〕42號)
各市、州、縣(區)農機局(辦)、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5〕5號)、《2015年湖北省農機打假和質量監督工作方案》(鄂農機函〔2015〕34號)和《湖北省農業機械質量管理辦法(暫行)》(鄂農機管發〔2014〕29號)等文件精神,近期我局組織工作專班對我省部分農機生產企業有效期內的獲證農機產品進行了質量監督檢查。現就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5年5月6日-8日,我局質量管理處組織省農機鑒定站相關技術人員組成工作專班,先后對湖北荊江農機有限公司、湖北驕暉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宜昌龍泉機械廠、湖北愛步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宜昌新豐機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農機生產企業獲證農機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檢查。檢查的主要依據是:《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辦法》和《通過農機推廣鑒定的產品及證書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規范》(農辦機〔2013〕36號)。檢查的主要內容:一是生產條件檢查;二是企業名稱、地址及產品一致性檢查;三是證書和推廣鑒定標志使用情況檢查。
總體來看,大部分被抽查的農機生產企業能夠貫徹落實《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和標志管理辦法》、《農業機械推廣鑒定通則》(生產條件審查)的相關要求,并建立了相應的管理制度,有效地確保了所生產的農機產品質量安全可靠。但部分企業對加強農機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的認識不夠,還存在著一些影響,甚至嚴重影響農機產品的質量及安全生產的問題。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監督檢查的情況來看,當前我省部分農機生產企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試驗檢測用儀器設備未能定期檢定或校準。檢測用儀器設備是確保農機產品質量不可或缺的手段,個別農機生產企業認識不夠,未能周期檢定或校準,沒有保存相關檢定和校準計劃、記錄和證書等。
(二)產品銘牌內容不全、銘牌與合格證混用。銘牌內容標注不符合要求,缺少產品執行標準或主要技術參數。有的企業甚至銘牌與合格證混用。
(三)說明書內容不詳。個別農機生產企業產品說明書內容不全,有的沒有按要求介紹產品技術指標,有的用詞不準確。
(四)沒有建立質量控制制度。部分企業缺少質量管理基本條件,質量制度標準不完善,對技術文件的編制、發放、使用、修改未能進行有效控制,隨意性太強,對產品質量的保證存在很大安全隱患。
(五)在銷售區域內沒有建立產品維修網點。部分農機生產企業沒有在所售產品區域建立售后服務網點。有的雖然建立了售后服務網點,但售后服務能力得不到保障。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沒有進行隔離和防護。部分農機生產企業各種不同類型生產環節混雜在一個生產區域,有的甚至在總裝車間進行油漆噴涂,存在很大的生產安全隱患。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對農機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的督導檢查。省農機鑒定站要進一步加強對有效期內獲證農機產品的監督檢查,將定期督促檢查作為日常工作,并將結果進行及時通報。對少數不能認真整改或整改行動不力、拖延推諉,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產企業要采取相應措施處理。
(二)強化農機生產企業質量意識和服務意識。強化質量意識和服務意識是企業提升質量管理水平的關鍵,是企業自身發展的必要手段。農機生產企業要把產品質量放在首位,從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角度出發,強化生產經營主體責任。采取多種方式依法告知各生產企業法定義務和違法后果,督促其知法、懂法、守法。
(三)強化制度建設。各級農機部門要進一步引導、督促農機生產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制度建設,農機生產企業按照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文本執行,規范產品制造流程,科學規劃生產現場;要加強制度督查落實力度,防止管理文件與實際生產、服務等脫節,不斷提高我省農機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和管理水平。
專此通報。
湖北省農機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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