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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16年第三批農置補貼報送產品歸檔情況通報
粵農機鑒〔2016〕52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受廣東省農業廳農機化辦的委托,我站根據《關于報送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的通知》(粵農機鑒〔2016〕47號)的要求,開展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工作。根據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文件要求、各農機化行政主管部門或鑒定機構公布的有效期內推廣鑒定產品信息以及《關于印發<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粵農函〔2016〕237號)、《關于調整<2016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部分檔次補貼額的通知》(粵農函〔2016〕320號)及《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調整表》(粵農函〔2016〕947號),對企業報送的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材料進行審查歸檔。審查歸檔結果已于2016年10月24~30日在廣東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上進行了公示。
公示期間,收到部分企業針對報送歸檔產品提交的說明/證明材料等電子郵件,我站對此進行了審查與回復,對報送歸檔補充更正材料不予受理。
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詳見附件,現予以通報。
附件:廣東省2016年第三批農置補貼報送產品歸檔情況通報點擊下載
廣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6年10月31日
粵農機鑒〔2016〕41號
關于對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一批)歸檔結果更正的通報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我站于2016年5月4日發布了《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一批)歸檔情況的通報》(粵農機鑒〔2016〕17號),對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一批)歸檔結果進行了通報。根據企業反映及我站的核實,原通報歸檔的下列4種產品更正為不予歸檔。
機具大類 | 機具小類 | 機具品目 | 分檔名稱 | 企業名稱 | 產品名稱 | 機具型號 | 歸檔結果 | 情況說明 |
畜牧水產養殖機械 | 畜牧飼養機械 | 喂料機 | 鏈條式送(喂)料機 | 遼陽市鑫源農機制造有限責任公司 | 運料機 | JXDY—500 | 不予歸檔 | 非喂料機產品 |
動力機械 | 輪式拖拉機 | 120—130馬力四輪驅動拖拉機 | 馬恒達悅達(鹽城)拖拉機有限公司 | 黃海金馬輪式拖拉機 | 黃海金馬-554 | 不予歸檔 | 分檔名稱不符 | |
動力機械 | 拖拉機 | 輪式拖拉機 | 55—60馬力四輪驅動拖拉機 | 馬恒達悅達(鹽城)拖拉機有限公司 | 黃海金馬輪式拖拉機 | 黃海金馬-1204A-1 | 不予歸檔 | 分檔名稱不符 |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 碾米機械 | 碾米機 | 7.5kW及以上碾米加工成套設備 | 饒平縣萬勝糧食機械有限公司 | 雙礱碾米成套設備 | 6LNCS-1000 | 不予歸檔 | 機具型號與證書、報告不一致 |
廣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6年8月18日
粵農機鑒〔2016〕40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受廣東省農業廳農機化辦的委托,我站根據《關于報送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的通知》(粵農機鑒〔2016〕31號)的要求,開展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工作。根據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文件要求、各農機化行政主管部門或鑒定機構公布的有效期內推廣鑒定產品信息以及《關于印發<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粵農函〔2016〕237號)、《關于調整<2016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部分檔次補貼額的通知》(粵農函〔2016〕320號),對企業報送的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材料進行審查歸檔。歸檔情況已于2016年8月5~11日在廣東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上進行了公示。
公示期間,收到部分企業針對報送歸檔產品提交的說明/證明材料等電子郵件,我站對此進行了審查與回復,并做出處理。有關情況說明如下:(1)報送歸檔補充材料不予受理;(2)分檔參數根據報告產品技術規格參數,檢驗結果、試驗條件等不作為分檔參數依據;(3)公示稿中個別歸檔產品經查證后存在不予歸檔情形的,按不予歸檔處理。
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詳見附件,現予以通報。
附件: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匯總表(電子版)
廣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6年8月12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受廣東省農業廳農機化辦的委托,我站根據《關于報送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的通知》(粵農機鑒〔2016〕31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開展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工作。根據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文件要求、各農機化行政主管部門或鑒定機構公布的有效期內推廣鑒定產品信息以及《關于印發<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粵農函〔2016〕237號、以下簡稱《補貼額一覽表》)、《關于調整<2016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部分檔次補貼額的通知》(粵農函〔2016〕320號、以下簡稱《補貼額調整表》),對企業報送的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材料進行審查歸檔。審查歸檔期間對企業提交的補充說明書面材料給予受理。審查歸檔具體情況詳見附件,現予公示,并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不予歸檔的情形
1、產品不在歸檔范圍內。不屬于《補貼額一覽表》、《補貼額調整表》中品目分檔的產品;
2、機具小類/機具品目/分檔名稱不一致。《歸檔信息備案表》填報的機具小類/機具品目/分檔名稱與《補貼額一覽表》、《補貼額調整表》不一致;
3、報告中產品技術規格無分檔參數;
4、技術規格參數與報告不一致。《歸檔信息備案表》填報的產品技術規格參數與報告不一致;
5、分檔名稱不符。產品基本配置和技術規格參數不符合《補貼額一覽表》、《補貼額調整表》中相應的基本配置和參數要求;
6、機具型號/產品名稱/證書有效期(年度)與證書、報告不一致。《歸檔信息備案表》填報的機具型號/產品名稱/證書有效期(年度)與證書、報告不一致;
7、證書、報告產品名稱不一致;
8、未按《通知》要求報送材料。包括未報送《歸檔信息備案表》工作表文檔和《歸檔材料》PDF文檔;《歸檔材料》PDF文檔多個文件報送、文檔順序不符、版面不符(一版面兩頁原件內容等);《歸檔材料》PDF文檔中缺證書或證書對應的報告(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證書或報告非原件掃描等。
二、公示事宜
1、公示時間自2016年8月5日-8月11日17:00止。
2、公示期間,凡對公示附件中產品歸檔結果有異議的企業,請于2016年8月11日前,提供簡要說明材料,并加蓋公章后,將電子掃描件發送到LCL066@126.com郵箱。不再接收任何報送歸檔補充說明材料。
3、公示結束后,我站將對反映的問題進行確認整理,形成《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匯總表》后給予公告。
(聯系人:林彩麗、陳堅松, 聯系電話: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匯總表(公示稿)(電子版)
廣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6年8月5日
粵農機鑒〔2016〕17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受廣東省農業廳農機化辦的委托,我站根據《關于報送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的通知》(粵農機鑒〔2016〕8號)的要求,開展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工作。根據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文件要求、各農機化行政主管部門或鑒定機構公布的有效期內推廣鑒定產品信息以及《關于印發<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粵農函〔2016〕237號)、《關于調整<2016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部分檔次補貼額的通知》(粵農函〔2016〕320號),對企業報送的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材料進行審查歸檔。歸檔情況已于2016年4月22~28日在廣東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上進行了公示。
公示期間,收到部分企業針對報送歸檔產品提交的說明/證明材料等電子郵件,我站對此進行了審查與回復,并做出處理。有關情況說明如下:(1)報送歸檔補充材料不予受理;(2)分檔參數根據報告產品技術規格參數,檢驗結果、試驗條件等不作為分檔參數依據;(3)微耕機分檔參數配套功率按報告技術規格中的功率;(4)撤證產品不予歸檔。
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詳見附件,現予以通報。
附件: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匯總表(電子版)
廣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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