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陣痛過后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將迎美好未來
積極引導和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穩定發展,是提高我國農民組織化程度的重要舉措,是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必然要求。增強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市場競爭力,保障社員農戶分享收益,關鍵在于不僅要合,更要強。
**近一些關于農民合作社的消息讀來讓人很糾結。報道顯示,記者經過對數十家規模不同的合作社進行調查采訪,發現由于種植結構單一,面對玉米等農產品價格下行,其中不少的合作社經營遭遇困境,業績大幅下滑,有的即便加上政策性補貼仍然虧損,甚至面臨倒閉。
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任何一種市場主體都會經歷風雨,不可能一直紅火,業績起伏相當正常。但是在我國農業生產規模仍處于小而散的背景下,合作社憑借土地規模、技術、資金等的相對優勢,本該有著更強的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也被如此寄予厚望,眼下卻經歷如此之“痛”,問題究竟出在哪里?如何才能讓合作社健康發展?
事實上,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出臺,為合作社的發展以及社員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截至2016年底,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已達179.4萬家,是2007年底的68倍,入社農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44.4%。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已經實現農業產業的全覆蓋,合作社成員普遍比生產同類產品的農戶增收20%以上。應當說,合作社已經逐漸成長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現代農業建設的中堅力量。
但是也應當看到,伴隨著合作社的快速發展,有些問題始終沒有妥善解決。部分問題是由于我國的農民合作社發展尚處于初期階段無法回避的,比如經營規模小、經營實力弱、服務層次低、規范化程度不高、帶動能力不強等。也有個別地方不當的政策導向所致,只重視合作社的數量,卻輕視質量,不僅導致一些合作社有名無實、流于形式,更增加了合作社之間的無序競爭。這些問題引發的直接后果都是農民合作社在面對市場時,活力和競爭力不強。
讓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市場競爭環境中,培養出并保持住活力和競爭力,保障并持續讓社員農戶分享合作紅利,關鍵在于不僅要合,更要強,合作社就得有個合作社的樣子。
因此,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在“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下,必須致力于自身做大做強。需要多途徑擴大經營規模,廣泛運用先進適用科學技術,吸引各方面資金投入,進一步開展聯合合作,不斷提高經濟實力。國際經驗表明,合作社也要實現規?;?,可以依靠市場力量,通過不斷兼并重組實現。從我國農民合作社的發展現狀看,未來不要再只單純關注數量的增長,而是要努力提升個體合作社的規模化水平,增強競爭力。目前,一些地區已在著手發展的聯合社就是一種很好的探索。
實現合而強的目標,從合作社自身而言,既要從創新組建形式、運行機制、分配方式和產業業態著手,也要相應地完善章程制度,健全財務制度。從政府扶持而言,既要為合作社發展創造寬松外部環境,完善并落實在農業補貼、金融保險、用地用電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同時也要謹記不包辦、不代辦,著力提高合作社在市場競爭中獨立搶抓機遇、應對挑戰的能力。
經歷風雨才能見彩虹。希望經歷陣痛的合作社能夠盡快恢復元氣,迎來更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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