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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罰款10萬以上!土地新規出臺,與每個農民息息相關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土地承載了太多人的希望,因此保護好我們賴以生存的土地資源,也就顯得十分的重要!今年下半年,國家通過了關于《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這項事關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土地新規也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在過去,經常看到一些養殖戶偷排廢水,一些工廠偷排污水的問題,不過隨著《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施行,這些人將面臨嚴懲!
今天就針對農民常見問題,帶大家了解《土壤污染防治法》。
農用地三大保護措施
在農用地方面,國家提出將建立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將農用地的保護劃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是優先保護類;
第二類是嚴格管控類;
第三類是安全利用類。
在這些分類中,會優先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的保護制度,并且要求在基本農田集中區域,禁止建造污染土壤的項目,如果有建成存在污染土地項目的企業,會予以關停拆除,并且予以罰款處理。
①禁止在耕地排放重金屬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礦渣等。一旦被查到,給予以10萬元以上的罰款處分。
②禁止在耕地投放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及其它有毒生活垃圾。一旦被查到,給予1萬元以上的罰款處分。
③禁止在耕地投放可能造成土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工業固體廢物。一旦被查到,將責令恢復耕地,并且給予10萬元以上的罰款處分。
農民耕作主要注意事項
對于咱農民來說,上述這些與自己權益相關不大,但下面這些問題,在勞作中就經常見到,處罰力度同樣不小!
在新規施行后,咱們一定要謹記以下幾點:
①要采用低毒,低殘留的農藥,使用更加先進的噴灑技術;
②在選用肥料的時候,要選用符合規定標準的有機肥,或高效肥料;
③在農田病蟲害的管理上應選用綠色防控技術;
④在采用農用地膜時,應多考慮可降解的的地膜;
⑤合理使用農業秸稈,對高富集的秸稈要及時清除。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農業投入品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包裝廢棄物或者農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交由專門的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農業投入品使用者為個人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對于上述的規定農民要提前知道,以免在明年使用土地時,因為不了解,**后觸犯了法律法規,不僅土地會被收回,還要面臨巨額罰款,所以,農民要心中有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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