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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財兩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就《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行動計劃(2020—2025年)》答記者問
經國務院同意,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行動計劃(2020-2025年)》。針對《行動計劃》的出臺背景、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政策支持等問題,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行動計劃》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東北黑土地保護工作。2017年,農業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東北黑土地保護規劃綱要(2017-2030年)》提出,開展保護性耕作技術創新與集成示范。2018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大力支持保護性耕作等綠色高效技術的示范推廣。
黑土是極為珍貴的自然資源。我國東北地區作為北半球僅有的三大黑土區之一,是我國重要的糧食生產優勢區、**大的商品糧生產基地。多年來,受不合理耕作方式等因素影響,導致東北部分地區黑土地長期裸露、土壤結構退化、風蝕水蝕加劇,對東北農業可持續發展和保障我國糧食安全形成嚴峻挑戰。國內外研究和生產實踐證明,保護性耕作是一項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步、當前與長遠利益兼顧、利國利民的革命性耕作措施。從國家層面制定行動計劃,將東北地區推行保護性耕作上升為國家行動,加強政策引導、改變傳統耕作制度,對遏制黑土地退化、恢復提升耕地地力、夯實國家糧食安全基礎,非常必要而且切實可行。
問:保護性耕作有哪些特點和作用?
答:保護性耕作是一項能夠實現作物穩產高產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可持續發展農業技術,它的核心要求是在不翻耕土壤、地表有秸稈覆蓋情況下進行少免耕播種,具有防治農田揚塵和水土流失、蓄水保墑、培肥地力、節本增效、減少秸稈焚燒和溫室氣體排放等作用。
中科院東北地理所監測,連續實施保護性耕作5年后,表層20cm土壤有機質含量增加10%,10年后增加21%,15年后增加52%,有機質含量從28.28g/kg提升至43.02g/kg。東北地區監測顯示,保護性耕作可減少農田揚塵35%以上,減少地表徑流40%-80%,每畝可節省作業成本50元以上。
問:《行動計劃》的具體目標是什么?
答:將東北地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的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玉米生產作為保護性耕作推廣應用的重點,在現有基礎上,力爭到2025年,保護性耕作實施面積達到1.4億畝,占東北地區適宜區域耕地總面積的70%左右,形成較為完善的保護性耕作政策支持體系、技術裝備體系和推廣應用體系。經過持續努力,保護性耕作成為東北地區適宜區域農業主流耕作技術,耕地質量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定提升,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明顯增強。
問:《行動計劃》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答:《行動計劃》包括四項主要內容。
一是組織整縣推進。優先選擇已有較好應用基礎的縣(市、區),分批開展整縣推進,用3年左右時間,在縣域內形成技術能到位、運行可持續的長效機制。同時,打造高標準長期應用樣板和新裝備新技術集成優化展示基地,推動保護性耕作高質量發展。
二是強化技術支撐。農業農村部組織成立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專家組,為實施行動計劃提供決策服務和技術支撐。東北四省(區)農業農村部門分別成立省級專家組,研究制定主推技術模式和技術標準,開展技術培訓與交流。開展保護性耕作監測試驗,促進技術模式優化和機具裝備升級,支持科研院所、大專院校與骨干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廣服務機構合作共建保護性耕作科研平臺。
三是提升裝備能力。開展高性能免耕播種機核心部件研發攻關,提高國產機具制造水平。根據不同區域、作物特點,優化保護性耕作裝備整體配置方案,制修訂一批相關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鼓勵免耕播種機等關鍵機具制造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擴大中高端產品生產能力。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導向作用,引導農民購置保護性耕作機具。
四是壯大實施主體。支持有條件的農機合作社等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承擔保護性耕作補貼作業任務。鼓勵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與農戶建立穩固的合作關系,支持采用訂單作業、生產托管等方式,積極發展“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實現機具共享、互利共贏。利用高素質農民培育工程等項目,培養一批熟練掌握保護性耕作技術的生產經營能手、農機作業能手。
問:《行動計劃》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中央財政從現有渠道安排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補助資金,支持開展秸稈覆蓋免(少)耕播種作業及建設高標準保護性耕作應用基地。東北四省(區)要因地制宜完善保護性耕作發展政策體系,統籌其他相關政策共同推進《行動計劃》有效實施,切實發揮政策集聚效應。要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導向作用,引導農民購置秸稈還田機、高性能免耕播種機、精準施藥機械、深松機械等保護性耕作機具。
問:《行動計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如何得到有效落實?
答:為貫徹落實好行動計劃,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省級政府和市縣政府責任,成立負責同志牽頭的保護性耕作推進行動領導小組,建立政府主導、上下聯動、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組織制定行動方案,明確重點實施區域、主推技術模式、實施進度和保障措施,做好相關資金保障和工作力量統籌。農業農村部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適時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會同財政部等部門研究解決保護性耕作推廣應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是加強政策扶持。明確在鄉村振興、糧食安全、自然資源、農田水利、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中,國家有關部門和東北四省(區)要統籌考慮在東北地區適宜區域全面推行保護性耕作的需要,做到措施要求有機銜接。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完善保護性耕作發展政策體系,將秸稈覆蓋還田、免(少)耕等綠色生產方式推廣應用作為優先支持方向,盡量做到實施區域、受益主體、實施地塊“三聚焦”。
三是加強監督考評。明確東北四省(區)要將推進保護性耕作列入年度工作重點,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合理安排工作進度,制定驗收標準,健全責任體系,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任務。鼓勵各地積極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監管工作效率,建立健全耕地質量監測評價機制。
四是加強宣傳引導。要求各有關方面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新媒體,廣泛宣傳推廣應用保護性耕作的重要意義、技術路線和政策措施,及時總結成效經驗,推介典型案例,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下一步,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還將制定具體指導意見,確保高質量完成《行動計劃》確定的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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