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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建立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異常情形報告制度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省農墾事業管理局:
根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關文件精神,為及時處置政策實施中的異常情形,有效防范風險,保障資金安全,現就做好異常情形報告工作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異常情形的報告范圍
在產品投檔、補貼產品信息上傳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補貼產品經營、參與補貼申領、違規處理等過程中,發現影響補貼政策規范實施的異常情形,應及時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及機具參與投檔。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且尚未恢復或已取消補貼資格的機具參與投檔。
3.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機具參與投檔。
4.自愿參與補貼政策實施的農機生產企業落實承諾踐諾不到位。
5.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中上傳不實信息。
6.銷售的補貼產品與投檔產品不一致。
7.補貼機具開具發票價格與農戶實付金額不一致。
8.違反農機產品“三包”規定,不積極處理或引起投訴。
9.單人多臺套申請補貼。
10.短期內大批量申請補貼。
11.同人連年購置同類機具申請補貼。
12.區域適應性差的機具申請補貼。
13.發現補貼產品實際補貼比例明顯偏高。
14.其他可能影響補貼政策規范實施的異常情形。
二、異常情形的調查與處理
1.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發現或接到異常情形線索報告后,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監督備案。
2.如涉及到全局性、系統性風險問題,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先向省廳書面申請采取暫停補貼等措施。省廳將結合實際向部農機化司報告異常情況。
3.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對異常情形調查核實后,如涉及違規的,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應按照《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規范(試行)》等相關規定和要求處理。
三、其他要求
1.高度重視異常情形報告工作。建立異常情形報告制度是保障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范實施和有效防范風險的重要舉措。拓寬異常情形收集渠道,對農機產銷企業和農戶等反映的異常情況,均應高度重視,認真排查。強化參與補貼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提升政策實施和風險防控能力,發現異常情形要第一時間請示報告。
2.增強突發異常情形的處置能力。重點關注關鍵環節的異常情形,善于發現可能引起不良影響的隱患和苗頭。全面梳理查找風險點,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安排綜合素質和責任心較強的同志從事補貼機具核實和材料核驗等工作。對于出現異常緊急情況應及時穩妥處理,確保補貼政策平穩有序實施。
3.加強異常情形報告的主動性和時效性。強化責任意識,明確職責分工。各市要加強對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異常情形線索的調查、認定、處理、報告等工作的指導。加強工作銜接,所有上報材料,均應確認接收人已經收到。對于可能涉及到全局性、系統性風險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并報告,防止問題擴大化。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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