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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工作辦法(試行)》《安徽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省將開展202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產品應在《安徽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另文下發)等要求范圍之內,以農業農村部和我省對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補貼額一覽表調整的最新公告和規定為準。
(二)補貼機具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三)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四)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及機具不得參與投檔。
(五)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且尚未恢復或已取消補貼資格的機具不得參與投檔。
(六)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機具不得參與投檔。
二、申報要求
(一)生產企業主動登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以下簡稱投檔平臺),網址:td.sxwhkj.com,投送需要投檔的產品信息。
(二)生產企業在投檔平臺內按要求自行注冊、登錄并填寫企業信息,投送或提交以下信息和資料:
1.鑒定(認證)信息,包括鑒定(認證)證書頒發單位、證書編號、發證日期、證書有效日期、鑒定(檢驗、認證、檢測)報告等。
2.機具信息,包括大類、小類與品目,名稱與型號,基本配置和參數,機具正前、正側、正后照片和整機銘牌照片等,其中輪式拖拉機還應含翻傾防護裝置側面照片。
3.企業投檔承諾書電子版。
4.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連棟溫室等試點新產品,以及資質采信等產品的具體投檔要求另行通知。
(三)有特殊投檔要求的生產企業應主動提供紙質材料說明并加蓋單位公章,郵寄至安徽省農機試驗鑒定站。未主動、明確說明情況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四)自主投檔是生產企業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前提,請各企業高度重視,安排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該項工作。
(五)所有投檔材料將向社會公布,生產企業提供的投檔信息必須真實可靠、準確有效。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以及投檔材料與鑒定(檢驗、認證、檢測)不一致等情況,將依規處理并由企業承擔全部相應責任。
(六)投送產品符合投檔條件的,予以通過;不符合投檔條件的,不予通過。
三、注意事項
1.“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21-2023)”(以下簡稱補貼系統)中已有的產品(包括品目名稱和類別歸屬調整的產品),如無變動,則無需重新投檔。
2.《安徽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另文下發)中參數有調整的機具,以及農業農村部另有規定的試點產品等,需重新投檔。
3.生產企業須嚴格依據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和參數以及價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選定所屬檔次,并在不高于該檔次補貼標準基礎上選擇(填寫)補貼額。
4.有關產品請按照《關于新舊大綱轉換后補充有關投檔參數的通知》(農機鑒推〔2020〕148號)要求進行投檔。
5.對于提供不實投檔信息等違規手段騙套補貼等行為,查實后將先暫停參與違規行為企業的全部產品補貼資格和經銷補貼產品資格,再根據違規情節按規定嚴處。
四、投檔安排
2021年我省常年開放投檔平臺,我廳將根據實際情況,原則上從第二季度開始每季度安排1次審核。請生產企業關注我廳官網有關通知和投檔平臺的具體審核通知,建議于《安徽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公告后投檔。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朱成亮;電話:0551-65122464;郵箱:ahbttd@163.com;郵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濱湖新區洞庭湖路3355號安徽農業大廈25樓省農機試驗鑒定站。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3月26日
- 游客發布于2021-04-24 00:37方捆打捆機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