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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總站關于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內拖拉機產品減少部分配置的說明
農機化總站〔2021〕20號
各有關農機試驗鑒定機構、企業:
獲得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拖拉機產品,如同一型號具有符合大綱規定的多種配置,在證書有效期內,不再需要部分配置時,企業可提出減少部分配置申請,現將有關程序說明如下。
一、企業申請。2021年9月30日前,企業根據實際生產需要提出減少部分配置申請,填寫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內拖拉機產品減少配置申請表和減少配置后主要規格表(格式見附件1和附件2),蓋公章后提交給發證機構。減少配置后主要規格表EXCEL格式電子版提交發證機構,文件名為鑒定報告編號+產品型號+減少配置。
二、鑒定機構確認。發證機構接收申請材料后,提交原鑒定機構進行確認,鑒定機構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寄送發證機構。
三、上傳平臺。發證機構將經鑒定機構確認的申請表上傳至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的變更報告處,將減少配置后主要規格表匯總后發全國統一投檔平臺。
企業申請減少的配置一經通過,要嚴格按照規定使用推廣鑒定證書,試驗鑒定機構通過證書監督和換證審查等工作開展檢查,按有關規定對違規情形進行處理。
附件:
2.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內拖拉機產品減少配置后主要規格表 點擊下載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總站
2021年8月19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mo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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